射陽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食品檢測能力提升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 公告日期 2025-09-22
- 截止日期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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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qū)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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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yè)
分析檢測>農業(yè)/食品儀器
詳細信息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0924-JCJT-G2025-0003
項目名稱:射陽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食品檢測能力提升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150.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150萬元
采購需求:
為進一步滿足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需要,不斷提升中心的食品檢驗檢測能力,中心擬采氣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氨基酸分析儀、原子熒光光度計等設備。清單如下:
擬采購設備 | 備注 | ||
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shù)量(臺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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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靜音無風管通風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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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快速檢測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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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間斷電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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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氣相色譜儀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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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氣相色譜儀2(ECD檢測器) | 1 | 核心產品 |
6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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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氨基酸分析儀 | 1 | 核心產品 |
8 | 原子熒光光度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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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凈工作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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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包括:以上設備的提供、運輸、安裝、調試、運行服務、檢驗、人員培訓、售后服務等以及直至通過采購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的驗收等全部工作。具體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招標文件項目需求中有關商務、技術和服務的相應規(guī)定為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接到使用單位通知后的45天內完成供貨、調試并經(jīng)驗收合格。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無需提供);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供應商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無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信用記錄。(響應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貨物類采購項目,所屬行業(yè)為:工業(yè)。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執(zhí)行價格扣除優(yōu)惠政策,給予小微型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報價給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價格扣除比例對小型企業(yè)和微型企業(yè)同等對待,不作區(qū)分。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yè)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自招標文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地點:“蘇采云”系統(tǒng)內免費下載(投標人必須在蘇采云系統(tǒng)中獲取采購文件,方能參與政府采購項目)
方式: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注冊登記方式。
售價:0.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5-10-15 09:00 (北京時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